第三十四章 不做影后姐妹花(34)(1 / 2)

程秋芸的婚姻平淡中又满是一地鸡毛。

程秋芸跟原主的爸爸江腾不是自由恋爱,是相亲认识的。

年龄都大了,家里都催婚催的紧,相亲后相互不厌烦,条件合适,三个多月后两人结婚了。

结婚后没多久程秋芸有了身孕。

再两个多月后,江腾出了车祸去世了。

江家要求程秋芸打掉肚子里的孩子,程秋芸没有同意。

倒不是程秋芸对江腾多有感情,相反两人之间的感情很浅,浅到谁都没想着主动跟对方合个影。

结婚后感情没有很快培养起来,跟结婚时程、江两家的撕扯有关。

程家要求彩礼十八万八,江家说要十八万八可以,但婚后要跟江腾一起还贷款。

江腾的房子虽然买的早,贷款总额不高,但也有三十来万没还。

共同还贷还不加名字,程家哪能干?程秋芸自己也不会愿意。

婚事差点黄了。

最后各退一步,程家只出八万八彩礼,房子的贷款江腾在婚前还完。

这才结成了婚。

但彩礼被程父程母“借”走了,没给程秋芸。

江腾知道了很不高兴。

两人的感情一直淡淡的。

程秋芸不愿意打掉,纯粹是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。

江家的态度很强硬,说孩子生下来江家不会认,也不会出抚养费,以后更不会有来往。

江腾还有个哥哥以及小侄子,江家不缺继承香火的。

不认的目的是不想让程秋芸肚里的孩子继承江腾的遗产。

两人结婚时间短,共同财产很少,牵扯到继承的是两人住的房子,江家想把房子留给江腾哥哥家的儿子。

婚房算是江腾的婚前财产,程秋芸没有继承权,但她肚子里的孩子有。

程秋芸答应了江家,还应江家的要求签了书面协议。

不过也没太亏着自己,结婚时房子重新装修了下,一部分家具是程秋芸买的,让江家折钱给了她。

两相结清,互不相欠。

所以程文锦跟程秋芸姓程,跟江家不再有任何关系。

程秋芸不仅搬出了婚房,还离开了从小生活的城市,来到了凌城。

跟程家少有联系的原因是不想再受程父程母的掌控。

程秋芸本来没想着结婚,她一个人挣的不少,能顾住自己的生活费还能剩一些,准备存着自己买房,要是姻缘到了再结,不到就不结。

但程父程母以及家里亲戚常年不断地催逼,她迫于无奈选择了妥协,相亲并跟江腾结了婚。

江腾意外去世后,程家支持程秋芸留下孩子,也是看上了两人的婚房,肚子里的孩子继承等于给了程秋芸,给了程秋芸,程秋芸的弟弟就能住,这住着住着……

程秋芸的性子是外柔内刚,虽然愿意就一些事向父母妥协,比如她打心里对结婚不大上心,可父母想让她成家,她妥协去相亲了,遇到个还不错的江腾,便也凑合着结婚了。

但一旦触到她的原则、底线,她宁愿跟家人决裂也不会妥协一步。

父母打什么算盘,她一看就明白,没有按父母的意思办。

等程秋芸自作主张答应了江家并签了协议后,程父程母气的不轻。

生气之余程父程母又改了主意让程秋芸打了孩子另嫁。

程秋芸仍没有妥协,跟程父程母彻底闹僵了。于是她离开老家城市,远离了江家程家。

直到在这里稳定下来,买了房子有了工作,她才跟父母联系,在程文锦小时候带回老家过几次,可几次都是不欢而散。

症结在于父母仍想吸她血养弟弟,程秋芸要是愿意当初就不会离开了,双方之间亲情被裂痕代替了。

之后程秋芸再也没回过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