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章 九三年(十七)(3 / 4)

新顺1730 望舒慕羲和 142 字 2022-09-28

因为,工业资本主义下的生产,本身也即是工业资本主义下的分配。

分配的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的结构,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,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,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

就对象说,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,就形式说,参与生产的一定形式决定分配的特定形式,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

比如说,工资。工资的雇佣劳动,在一处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所具有的规定性,在另一处表现为分配的规定

如果劳动不是规定为雇佣劳动,那末,它参与产品分配的方式,也就不表现为工资,如在奴隶制度下就是这样

奴隶没有工资,奴隶的劳动不表现为工资,但是奴隶难道就不参与生产的分配了吗?最起码,哪怕说种植园搓棉花的奴隶,不也得被分配西瓜和谷物,以维系他们的劳动吗?

是以,大顺将大顺本土的生产方式,以一种更熟悉的历史惯性,强加在爪哇身上的时候,这本身既改变了生产方式、也改变了分配方式。

生产,是说爪哇的农民,在缴纳了地租后,围绕着大顺的工业所需的原材料,进行生产。

分配,是说爪哇的农民,在缴纳了地租之后,用他们交换到的货币,购买整个大顺生产体系下的商品。

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。

爪哇因其自然环境、土地肥力、积温降水、运输条件、海运成本等因素,实际上,比大顺甘肃的农民,更容易融入到大顺的工业资本主义的体系当中。

而工业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,亦决定了爪哇的土地改革,是有利于大顺工业发展的。故而可以称之为这是一种无意识的、工业资本主义殖民观的产物——因为就其意识而言,大顺朝廷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啥,只是根据传统和习惯,将大顺的生产方式强加在了爪哇身上。

这里,还有个更容易理解的假如的例子。

假如,比如朝鲜国。

作为一直以来亚洲朝贡体系的最靠近的一环,如果大顺,或者说当年的红巾军北伐,征服民族把自己的生产方式强加于被征服的民族。

那么,朝鲜国此时是否还会存在王田制?奴婢制?以及土地买卖是不被承认的?

既然说,93年风暴后,法国的土地私有制建立起来,并且成为了法革最重要的革命成果之一。

雅文吧

那么,是否可以认为,大顺将大顺最熟悉的“亩税制度”、“小地产所有制”、“流官制”强加于被其征服和殖民的地区,是一种18世纪的先进制度,在落后地区的推广?

或者说,在18世纪的牛耕马作、曲辕犁、垄作、轮作、间种、套种等技术水平下,18世纪的小农经济,是不是此时最适合此时生产力的一种模式?

法革之后,15年到50年,法国的粮食产量暴增了50、农业产值从30亿法郎增加到50亿法郎。

固然,到18世纪50年代之后,曾经对法国产生过极大正面作用的小土地私有制,阻碍了法国生产力的发展。尤其是农业机械、化肥、新农业技术等方面;又因为小块土地所有制,使得法国的资本,更倾向于在农村搞“九出十三归”,而小农为了保住自己的土地也不得不接受“九出十三归”的盘剥等等。

然而无可否认,在现代机械、现代农业、化肥工业等出现之前,小地产所有制在高炉铁和牛耕时代,是先进的且符合生产力水平的。这种先进,使得中国在古代一直占据着世界工农业总产值的40左右。

伴随着先进技术的出现、化肥、良种、农业机械等等,这种模式又成为一种阻碍。历史上法革之后法国的问题,多看看东方的历史,就很容易理解,什么叫老马说的封建领主已由城市高利贷者所代替;土地上的封建义务已由抵押制所代替;贵族的地产已由资产阶级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