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63. 奇怪展开(1 / 2)

企划定下来要做以后,研音那边出面和华纳牵线,渡边万由美负责和东芝ei沟通。然后是企划的发起者岩桥慎一,不同的势力之间就此事进行交流。

初步达成的共识,一是这首合作曲会作为单曲发行,且分别由华纳和东芝ei发行两个不同的版本。初版以中森明菜为主导,之后再发行al&nve的版本。

除此之外,曲子会作为企划合作的一环,收录进岩桥慎一牵头的合作专辑里。

当然,担任歌曲制作人的也是岩桥慎一。

因为是分别制作两个不同的版本,所以歌曲的各种版权也一分为二,由华纳和东芝ei各自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。

只要合作专辑发行权的岩桥慎一,如果要把中森明菜为主导的那个版本收录进合作专辑里,这方面的使用权就要跟华纳那边去谈。

这里就要提到一个叫做“原盘权”的东西。

大致上来说,所谓的“原盘”所指的就是唱片的母带,原盘权就是母带的版权,通常情况下是在唱片公司手里。岩桥慎一要把这首歌收录进合作专辑里,要得到的是歌曲出版方同意,拿到母带的使用权。

原盘权这东西约束力极强,以至于让不少歌手在和原来的公司解约以后深受其苦。

如果跟唱片公司合约结束去了别家,合约期间所发行的歌曲的原盘权还在原来的唱片公司手里,那公司就有权不经歌手本人同意,送出保证原汁原味母带制作的爱之精选大礼包。

但反过来,歌手本人因为没有原盘权,如果得不到原来唱片公司的许可,要想再把自己曾经的歌收录进唱片里,就只能重新编曲再唱一次,确保没有使用原来的音源,否则就会因为侵权被告。

真要说起来,词曲作家本人虽然拥有歌曲的著作权,但基本上在使用他们创作的歌曲时,只要向音协交了使用费、保证他们有版税可拿就行,不考虑礼不礼貌的问题的话,甚至可以完不跟他们打招呼直接用。真正把人给卡住的,其实是和出版社相关的版权问题。

换句话说,把人给卡住的,永远是统治着业界的势力,而不是在业界生存的人。

高级打工仔也是打工仔。

在这个阶段,决定了版权的归属和使用,以及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,各方势力们的利益都决定好了,之后才轮得到歌手出场。

哪怕是制作人,如果是仅负责音乐制作,不参与音乐之外的事,也要把出场顺序暂时往后放一放,过后才轮得到出场。

到了下一个阶段,中森明菜这个自己的音乐制作人、以及企划中心的歌手本人,也就出现在了商谈会的会场之中。

……

今天,四方势力的人头一次齐聚一堂。参与的人背景复杂,前期商谈的地点,比起某一方的会议室,就不如选在外面。

新一轮的碰头会,选在了东京都内某家环境优美的饭店里,一边享受食物一边谈事情。负责埋单的当然是al&nve的老板、合作企划发起人的搭档——渡边万由美。

岩桥慎一若无其事,欣然到场,能蹭饭绝对不多掏一块钱。

外面纸醉金迷,业界的招待经费也水涨船高、年年增加的背景下,就算是小公司,在这样的大环境里,要想把门敲开,也不得不跟着把招待经费的标准提高,去迎合现在的主流。

也就是渡边万由美血厚,事务所里还有dreas&n true这棵刚长起来的摇钱树,否则,新开张的公司,在这个时代经营起来有够困难的。

某种意义上来说,招待门槛提高的同时,也提高了小事务所生存的难度。这样的时代,不难理解为什么那种业界黑势力能够大行其道。

做东的是渡边万由美,最先到场的自然也是她。早一步过来,还要确认会场的布置,还有过后的菜单。